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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益短評

第四版的人權法案,不僅會造成先前提到的「香港折價」問題,同時最新擬訂的五項法案內容也會在未來嚴重影響香港金融地位,並增加美中貿易談判障礙,但是美國這樣的舉動卻也能有力且精準的嚇阻中國、香港當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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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號剛通過表決的香港民主與人權法案,美國表示立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重新履行對香港自由民主的歷史承諾,並針對在香港或中國內地壓制基本自由的政府官員建立懲罰機制,維護美國及其他國家在香港的安全及自身權益;而中方及香港部分官員則認為法案是用香港來當作棋子牽制中國。

 

而香港民主與人權法案在歷史沿革上分為四個階段,我們根據法案修訂時間分為一到四版來依序說明。

第一版是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在2014年11月雨傘運動中提出的,內容較為粗淺,僅要求國務卿恢復每年就香港情勢向國會提交《美國-香港政策法》報告, 以及要求總統向國會保證香港享有足夠自治的權利,但最後因會期屆滿未能審議。

第二版是香港社會運動人士黃之鋒在2016年11月到訪美國國會提出,主要修改內容包含以下四項:

1. 加上標準法規行文應有的「定義」章節

2. 就香港銅鑼灣書店及《新維月刊》經營者被逮捕後受審作出回應

3. 增添對同類事件責任者取消簽證、凍結資產等制裁措施

4. 保障香港居民即使因參與傘運而遭逮捕、拘留,也無礙取得美國簽證

但最後仍因接近會期完結而無疾而終。

第三版的部分內容沒有太大更動,但有一點值得注意的是它在檢討香港特殊待遇一事加上了「在美國特定法律或其任何規定下」的描述,這句話可以解釋為釐清檢討工作包含對《法案》通過前美國給予香港優待的追溯力。《法案》三版在2017年2月、9月分別提交給眾議、參議院,且除了兩院的外交委員會外,司法、金融服務委員會等亦涉足其中。顯示美國日益關注香港情勢,並將此議題連結至外交以外的部門來一同探討。

第四版草案在近日參議、眾議院依序通過,甚至增加了《保護香港法案》,同時口頭表決一致通過決議「承認香港與美國之雙邊關係、譴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干預香港事務和支持香港人示威權利」,目前只需要美國總統川普(Trump)簽署,法案便會生效。其中四版法案的修訂又針對「人」和「政策」兩方向來進行該修訂中最重要的五項內容擬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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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